王叁寿表示:“只有推出大数据登记确权服务,才能彻底激活大数据万亿产值”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裁、九次方大数据创始人 王叁寿
4月24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北京召开“2016战略部署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交易所推出了几项重磅战略及创新业务,其中,就包括大数据登记确权结算服务。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首创的大数据登记确权结算服务,开国内相关服务领域之先河,堪称国内乃至全球明确、完善、确立数据主权,深挖数据价值的一个里程碑事件。
数据主权包括国家数据主权和个人数据主权。国家数据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地域范围内(即:领网)个人、企业和相关组织所产生的文字、图片、音视频、代码、程序等全部数据在产生、收集、传输、存储、分析、使用等过程拥有的最高管辖权。而个人数据主权则可称为数据权,指用户对其数据的自决权和自我控制权。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裁、九次方大数据创始人王叁寿对大数据登记确权结算服务做了详细阐述。大数据登记确权结算服务,是将数据视作为实际资产的一种,如房产、股票等,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数据平台,尝试登记数据所有权,然后对数据的使用权、运营权等进行公开竞价,以实现数据的登记确权及变现。
在大数据时代,国家能力正在发生从“资本密集型”到“技术密集型”再到“信息密集型”的转移。数据资源成为国家核心战略资产和社会财富,国家信息能力成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网络空间的数据主权也正在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十三五”规划中,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加速数据主权的确立是其中的聚焦重点之一。
无论从国家主体、个人主体、数据客体还是可能造成的威胁来看,数据主权的提出都存在着必然性。而由于电子数据的容易获取、高复制性、交换或散布成本低等特点,在网络空间的不同层面中,数据的脆弱性程度最高。因此,大数据时代,国家必须加快数据使用的立法,明确公民数据使用的界限。这既是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对国家“数据主权”的保护。
为迎接大数据时代的机遇和挑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始终致力于推动对大数据的保护,遵循数据主权原则、数据保护原则、数据自由原则和数据安全原则等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构建数据主权管控体系,深度开发数据价值,积极推动大数据交易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本次所开创的大数据登记确权结算服务,通过对数据交易中的所有权管理,实现对数据主权的可控、可管,真正实现了具有安全保障的数据开放,进一步深化了数据的变现能力,从整体上提升了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水平,为解决数据发展迫切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提供了典范案例,其未来相当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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